公告本市南港區誠正國中周邊路邊停車場,自101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台北市政府 2012-02-07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1344153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南港區誠正國中周邊路邊停車場,自101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 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
(一)富康街1巷(研究院路1段-富康街)路邊停車格。
(二)研究路1段101巷(富康街-研究院路1段)路邊停車格。
(三)富康街1巷16弄(富康街1巷-研究路1段101巷)路邊停車格。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20元(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以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01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處長 張 哲 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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