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四部曲
住展第340期編輯部2009-12-23
最近台北市大安、信義及中正區中古屋成交火紅,價量齊揚。原因之一為都市更新的議題持續發酵,許多購屋者搶進中古屋市場,即是抱著未來都市更新的機會,希望能透過都市更新的方式,使房價及居住品質提升,到底都市更新要如何進行?
玆將都市更新重點步驟概述如下:
第一部 都市更新地區劃定
(1)政府已劃定地區
政府已劃定地區,即政府基於劃定的理由,已將都市計劃內需要都市更新的
地區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在此範圍內的土地,才可進行都市更新。
但究竟那些地區已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民眾可向當地市政府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查詢,若土地所在地為台北市,可直接上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
(2)政府未劃定地區
政府未劃定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可準備相關文件,向主管都市更新的政府機關申請,主管機構將依據--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審定該區是否符合劃定的條件。
第二部 都市更新概要階段
已劃定或通過自行劃定地區,即進入第二階段—都市更新概要。此階段的門檻為舉辦公聽會並有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十分之一之同意,準備都市更新概要的書圖,向主管機關申請。主管機關有審定權,如審定通過才可進入下一步驟。
第三部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階段
(1) 政府劃定地區:
此階段的門檻為舉辦公聽會並有超過五分之三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及超過三分之二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的比例人同意,即可準備都市更新事業計劃的書圖,向主管機關申請。
(2)自行劃定地區:
此階段的門檻為除舉辦公聽會外,並有超過三分之二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及超過四分之三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的比例人同意,即可準備都市更新事業計劃的書圖,向主管機關申請。
若更新單元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的比例同意者,所有權人數不予計算,即可準備都市更新事業計劃的書圖,向主管機關申請。
第四部 權利變換階段
此階段內容為權利變換意願調查,違章戶處理,更新前價值評估,分配單元規劃,更新後價值評估,並準備權利變換計劃書圖向主管機關申請,若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則都市更新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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