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上路!建物日照權保障 擴大至商業區

工商時報  王玉樹、陳宥臻/台北報導  2017/02/01

日照權擴大保障今年上路!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修法完成正式預告,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7層樓高者,都須讓鄰地建物保有「冬至日1小時日照權」。該法預計7月正式上路,違者將拿不到建照。

過去《建築技術規則》雖有建物高度陰影須讓鄰近建物冬至日保有至少1小時有效日照規定,但只限於住宅區。實際上,國內住商混和情形嚴重,過去屢有民眾投訴隔壁蓋起高樓,影響其日照權,但被地方政府建管單位以位於商業區,無法可管拒絕處理。

然而,有效日照可以維持人體健康並有助情緒穩定,為此營建署修法將日照權範圍擴大。《建築技術規則》新版最大改變,是將住宅、商業區統統涵蓋在管制範圍,統一規定「新增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者,應使鄰近的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在冬至日至少有1小時以上有效日照」。

營建署官員解釋,冬至日是北半球陽光最少的一天,所以以此為基準日,設定保障隔鄰建物至少1小時日照。但為防止開發商反彈,也設定一些但書排外條款,例如基地面較小,建築物投影於北面陰影不超過10公尺,或者建築物外牆已從北向基地線退縮6公尺者,可以不納入檢討。

官員說明,冬至日太陽由南照射,因此建築物陰影影響的是北面房子,假如建築物為單幢面積較小,自然影響隔鄰的日照情況不嚴重。或者建物為多棟以上,其橫向面積較窄,投影在隔鄰面積為數小塊,也可以擁有豁免權。

新法對建商勢必有衝擊,但營建署官員強調:「不影響其容積率。」建商可以透過建築的外型、分棟、設計去做變更,應可達到符合讓隔鄰有1小時日照權。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表示,《建築技術規則》北向鄰地日照修草案,會對基地規模深度不足者造成衝擊,甚至對都市更新的量體增加也造成困難。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則表示,不是每家建商都會因此受到影響,因為每塊基地的面積、條件都不同,如果北向鄰房距離近,比較會有擋到日照的問題,但都可以透過建築設計規畫改善,例如建築物退縮、面寬改窄等方式,且設計時,容積率還是會設計用到滿,不會因這項法規受影響。

另外,新規則也提升建築物內的居室採光條件,過去只規定距離地板50公分以下的窗戶(開口)不計入採光面積,新修正拉高到70公分以下,也就是開發商不可取巧把位置太低的開口或窗戶納入採光面積,保障住戶有一定的採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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