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簷雨遮登記 內政部擬取消
中央社 記者謝佳珍 2016年9月20日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刪除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新成屋,其屋簷及雨遮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的規定。
為讓預售屋買賣計價方式明確,確保消費者權利,民國100年5月修正通過實施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明確規定預售屋的屋簷及雨遮僅能登記坪數,不能計價。
考量屋簷及雨遮因未具構造上獨立性,僅為建物的成分,非可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可能的空間,不符合建物測繪登記的要件,因此,內政部在9月10日預告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刪除屋簷及雨遮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的規定。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靚琇今天受訪表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新成屋,取消屋簷與雨遮的登記已討論多年,原本考量接受度不大,才於100年5月先採行預售屋只登記、不計價的方式;內政部近日檢討相關法規,營建單位也同意不登記,因此順勢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預告修正期間為刊登公報次日起14天內,若無異議,內政部將依法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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