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價勝出關鍵 這些功課少不得

調查區域行情 整理內外環境

【胡芝寧╱台北報導】房子要賣,價錢該開多少?要怎樣為自己的房子定一個能成交、又不虧本的好價錢?這是賣房子的人共同面臨的問題。雖說決定房價的因素取決於地段,但房子本身的條件即所謂「屋況」,是賣家如何能在同地段勝出的主要關鍵。

拒絕吃虧
地段、區域差不多的房子,賣價卻有相當的落差,甚至同類型的產品、同大樓、社區也會出現不同的成交價格。要讓自己的房子在區段中脫穎而出,首先要能掌握區域的市場行情,進而從外在環境、公共空間到屋內狀況,對房價進行評估。
先用買方身分詢價
如何掌握市場行情,除平日多看地產新聞、專題外,上網瀏覽或到附近的仲介公司諮詢,都是取得行情資訊的方式。
永慶房屋業務部經理吳景儀表示:「房子是人生最重要的資產,對賣方而言,每個人都想賣高,屋主應先了解行情,計劃一段時間,這樣開出來的價錢才不會和市場差距太大,難以成交。」
以大台北地區為例,房仲業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各品牌仲介店頭,也會針對各區域做行情分析與評估。同一標的物,通常賣方身分向仲介問到的價錢會較低,買方身分問到的價錢會較高,可以先用買方的身分,到各仲介店頭去打探產品資訊。
向仲介詢問自己房子附近的標的物、及類似產品的開價狀況,或詢問經紀人客層狀況、成交案例,甚至請業者提供近3個月的成交行情,進一步分析什麼樣的產品最受歡迎。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物件看多了,自然能比較客觀地了解市場行情,不至於產生價錢開得太低搥心肝、或價錢開得太高乏人問津的情況。
對市況有了基本了解後,從鄰地關係、交通條件、生活機能、學區等小環境,到物件所在地的管理、結構、採光、格局等都是價格加減分的因素。
吳景儀說:「看同棟大樓鄰居房子賣多少價錢,也是一個開價的標準,但鄰居的價錢並非唯一,也許鄰居的房子有花心思維護和整修,所以價錢僅供參考,並非絕對。」

小裝飾為房價加分
了解行情後,就該打理房子內外,讓好的賣相來支撐價格。一般房子搬空比較好賣,但若屋主仍住在裡面,也有營造氣氛的優勢。由內而外,整理公共梯間、在外不要堆放雜物,室內盡量保持整潔,也可利用燈光、音樂讓買方感覺到溫暖。若是空屋,在行有餘力的原則下,可先花費一點成本,將室內的牆壁、地板重新粉刷、換過,搭配窗簾、燈光等小裝飾,一定可以為房價加分不少。

專家意見
房子整理妥當售價高10%

房仲業對於出售的物件,有一套鑑價標準,主要就是將物件由外到內作一番評估。首先當然是以附近行情為參考標準,案量大、成交案件較多的仲介業者,對於區域行情的掌握較為客觀,也較能切中合理價位。
以基本行情為基礎,再評估環境和屋況加、減分。大環境,指的就是生活機能、出入是否便利,學校是否在步行範圍內,如果鄰近公園、捷運站,交通方便又有大型綠地,自然可以為房價加分。
小環境的部分,可以從樓下或附近的店家形態來看,例如樓下是便利商店,就比修車行有價格優勢。社區形態也是重點,公寓要看樓梯間是否堆放雜物,如果公共空間很凌亂,會讓人覺得鄰居素質不高,降低購買意願,而管理好的社區,房價會有一定的支撐。

勿用壁紙掩飾漏水
同一棟大樓,有時會出現不同的價差,主要是屋況的差別。如果不能以空屋出售,建議最好來一次大掃除,反正房子賣出去後也要清理,不如事先把家裡不必要的雜物清掉。清潔門窗、廚房、廁所、地面、家電之後,可以讓空間看起來更寬敞、舒適。
採光、通風是買方選屋重要的條件,所以窗戶、窗簾要保持乾淨;照明也是重要的環節,家裡盡量弄得明亮一點;牆壁也可以作一點修補或美化,盡量創造讓買方想住進來的氛圍。
屋況本身是鑑價最重要的條件之一,房子如果有滲漏水、壁癌等問題,最好能夠事先整修,不要存僥倖的心裡,萬一用壁紙、油漆來掩飾漏水裂,買方在成交後若發生問題,賣方還是要負責任的。
環境整理、屋況妝點、修飾,對增加賣相有大助益,也能賣得更好的價錢,整理得好的產品,身價通常可多出區域行情5~10%。


漏水保固期間6個月

中古屋買賣,「漏水保固」是買賣雙方、甚至仲介業者最常出現的糾紛。漏水問題之所以常引起糾紛,除了非下雨天難以察覺之外,賣方也可能用粉刷、貼壁紙等方式掩飾。買方在驗收手續完成後,即表示已經接受承購物件的屋況,搬進去後若發現漏水,根據法令,完成交易後6個月內,買方可依簽約內容向賣方要求維修,此時買賣雙方有認知差距,糾紛難免。
現在有品牌的房屋仲介業者,都會提供至少6個月內的漏水保固服務,若透過仲介購屋,房子漏水時,可依照買賣時簽立的契約,要求仲介公司負起維修的責任。消費者除了要注意保固期限外,也要詳讀保固契約內容,對於保固的時間、範圍、費用的負擔等細節都要釐清,才能有效爭取自己的權益。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布萊恩 ( Bryan ) 的頭像
布萊恩 ( Bryan )

☆ 預約你的伊甸園 ☆ ~台北-南港/房地產專業資訊網~0917563051

布萊恩 ( Bryan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