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嚴抓人頭戶 查獲立即收回房貸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1/03/24

金管會打房禁令一道接一道。金管會昨天再度啟動專案金檢,將加強查緝房貸人頭戶,並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壽險公司加強房貸徵信授信審核。

金管會強調,若銀行業發現客戶違約,利用人頭來申請房貸,金融機構將可行使「加速條款」,即使房貸還沒有到期,都將立即收回這筆放款。

金管會周一才發布打房新措施,研擬限制銀行承做各種不動產放款,不得超過總放款的50%

金管會昨天再發布措施,強調若房貸客戶違約,用人頭向金融機構申請房貸,由於客戶違約在先,金融機構有權行使「加速條款」,主動收回這筆放款。金管會同時還要處分相關金融機構。

金管會主任秘書林棟樑表示,為防範投資客利用人頭戶向金融機構申貸,金管會已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壽險公司)應加強房貸徵信、授信審核。如被金管會金檢發現有疏失或違法情事,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要求金融機構依約,提前收回該筆放款。

金管會表示,在金檢時,經常發現有房貸戶將資金交由他人運用,或由他人代為還款繳息,有些房貸戶的所得及還款能力與房貸借款金額顯不相符,很明顯都是「人頭戶」。

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應嚴加審查,若金融檢查發現有審核不實,將要求金融機構追究失職人員責任,對於提供偽造資料向銀行申貸者,將依法移送偵辦。

金管會也呼籲民眾勿當人頭戶,林棟樑表示,將自己名義提供他人申請貸款,除依約對該筆貸款負有清償責任外,如未能如期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信用將留下不良紀錄,希望民眾珍惜自己信譽,拒當貸款人頭戶。

金管會保險局昨天也表示,壽險公司辦理房貸,都配合去年底的央行規定辦理,即針對投資客貸款成數下降到6成,只有首貸才有機會貸到7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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