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住宅補貼將於98年8月14日受理申請截止,歡迎符合資格的市民儘速提出申請
內政部98年度住宅補貼方案,將受理至98年8月14日止,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呼籲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市民,把握時限儘速提出申請。
都市發展局強調,該住宅補貼措施包括:租金補貼4,467戶(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補貼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862戶(最高可貸220萬元,期限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93戶(最高可貸80萬元,期限15年)等三項,符合規定之市民請擇一辦理,不得重複(前述購宅貸款及修繕貸款之利率請見內政部公告)。
凡年滿20歲以上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或單身年滿40歲者,家庭年收入在147萬元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0,953元,另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即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至於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除申請補貼之住宅外,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須無自有住宅。另特別提醒申請民眾注意,依規定申請各類補貼之建物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同時,本市國民住宅承租戶,依規定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都市發展局特別呼籲,符合資格且有需要住宅補貼之臺北市市民,請務必於98年8月14日前自行填妥申請書,併同應附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收件時間為上班期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申請書表可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下載;紙本申請書表部分,請親至發展局南門辦公室索取。其餘相關規定可洽詢內政部營建署(服務專線:21927171)或都市發展局(電話:23212186按1)。http://www.udd.taipei.gov.tw/epapers/
2009/7/29 下午 02:11:50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