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禁止現金買屋!房子這樣買才安心

房地王 胡兆陽報導  2017-02-24

有鑑於國際、國內層出不窮的詐騙及洗錢案件日益增加,政府部門有意推動「大筆交易無現金化」制度,由於房地產的商品金額都相當龐大,最容易成為洗錢的標的物,因此首波實施的對象就是不動產商品。換句話說,政策一旦實施之後,就算自己、家中滿手現金,也不能拿抱著整捆現金來買房子。

雖然90%的民眾買房子都會去銀行申請房屋貸款,但是交屋前的訂金、簽約、用印等流程的付款階段,還是很多人抱著現金來付款,如果「大筆交易無現金化」制度確定實施,對於購屋民眾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例如購屋流程的交易安全、現金贈與再拿來購屋的適法性、或是無貸款的小套房現金交易等等,民眾仍然要密切注意這些相關問題。 

首先要釐清的觀念是,政府擬禁止民眾用現金買房子,並不是規定民眾買房子時一定要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也不是禁止民眾「一次」或「分次」付清所有的購屋款項,而是不能抱著大筆、整捆整捆的現鈔來交付購屋款項,因為這樣不容易追查現金的來源、會有洗錢的疑慮。未來可以付出購屋款項的方法就只有開支票、銀行帳戶匯款或是用金融卡、信用卡(提供大額刷卡)、電子支付等方式。

購屋款項以現金與匯款方式比較

比較項目 現金交付款項 以匯款或支票交付款項
洗錢疑慮 較高 較低
安全性 較差 較高
便利性 較差 較高
證明文件 需另外簽收款證明 可直接留下付款證明
備註 未來可能禁止 再發展出電子支付、刷卡

資料來源:房地王整理

房地產業者表示,由於買房子的訂金、簽約款大約各占房屋總價的5~10%、10~20%,以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為例,每一筆交出去的錢就高達50萬~100萬以及100萬~200萬元,用現金交款反而不方便,因此多數民眾交付這些款項都是用支票付款,如果沒有支票的人就用匯款的方式。   但是要注意的是,買方事前不認識賣方或代書,萬一賣方收了這些匯款而不履行賣屋合約,或是代書根本就是賣方找來一起詐騙的共犯,因此買方匯出去了這麼大筆錢,無疑是把購屋資金放在極為危險的地方。

所以不少房仲業者才會推出「購屋履約保證」的服務,買方把各種款項先匯到第三方(通常是建築經理公司),辦理房屋過戶等手續的代書也是由這家建築經理公司所找的而不是賣方找的,這樣買方可以比較安心。等到用印、完稅、過戶等程序一一完成後,這個第三方機構才會付款給賣方。如此一來,買賣雙方的不動產交易也就令人安心多了。

另外,許多父母親以「給現金」的方式,讓子女累積購屋資金之後再拿去買房子,要留意的是:每位父親(或母親)每年能給出去的贈與免稅額度是220萬元,多出來的贈與金額,就要由受贈的子女來繳贈與稅,並不是「給兒子有220萬、給女兒也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也不是由父、母親(贈與人)來繳贈與稅,民眾千萬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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