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容積訂價 將設公式
工商時報 2013/3/4
內政部研商讓捐地換容積的管道落日,屆時建商想增加建物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但何時落日?營建署長葉世文3日表示,須待政府出售容積價格公式拍板後,才會明朗,目前持續和業者溝通中。
葉世文於農曆年前提出捐地換容積將設落日條款,消息傳出後,引起各界關注。他表示,現行建商要讓建物增加容積(移入容積)可循2種管道,一是向民間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給地方政府以換取容積;另外也可直接向政府購買。
葉世文說,公共設施保留地理應由政府編預算徵收,由於政府沒錢,民眾在政府徵收遙遙無期下只好把地賣給業者,業者經常只以公告現值一、兩成買下,然後捐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外界批評其中有暴利,因此內政部才決定讓這項措施在一定期間後落日,未來業者要買這類容積(移入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由政府做莊,不會再那麼便宜。
葉世文表示,這消息農曆年前經報導後引來不少關切,建商擔心未來跟政府買容積會更貴,依內政部規劃,未來容積的訂價會有一套公式,這套公式目前在商議階段,有很多種算法,外界也有很多意見,必須等公式拍板後,才能確定何時讓「捐地換容積」落日。
葉世文表示,另外「獎勵容積設上限」一事也引起業者關切,鑑於監察院關切地方政府過度運用容積獎勵,內政部決定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將「一般地區」獎勵容積訂在20%,「都更地區」則訂在50%,但業界希望能調高些,未來上限會訂在什麼水準,也還需進一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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