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公佈最新「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公司名單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2012-07-20
營建署為鼓勵建築開發業永續經營,建立良好形象,同時也讓消費者能有足夠資訊去選擇一家好建商,因此營建署所制定的「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使用作業規定」,自去年3月間生效後,截至近日內政部營建署近日公佈最新的「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公司名單,總家數已來到50家。
「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除了是官方對業者經營理念的肯定,也是業者務求的榮譽;事實上,得到該標誌,也容易獲得消費者的信任,所以在該法規公佈後,建商都想極力申請。
然而,要得到該識別標誌並不容易,據「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使用作業規定」,達到「由請門檻」者,必須符合「加入當地建築開發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所在地未設公會者,應加入鄰近縣(市)公會」、「資本額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置有房地產相關職員十人以上」、「最近五年內投資興建完成住宅、商業大樓、工業廠房金額或營業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或投資興建樓地板完工面積達三萬平方公尺以上並領有使用執照」、「公司、行號及其負責人最近五年內無退票及欠稅紀錄」、「公司、行號最近五年內無房地產交易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公司、行號最近五年內無因房地產交易糾紛案件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相關法規,經行政處分確定」。
而業者即使達到申請門檻,還必須通過營建署嚴格審查。據法規規定,營建署設審查小組,每季開會一次,就是為了審察申請之業者是否可以過關。而業者拿到識別標誌後,也不是永久有效,該標誌有效期限只有二年,逾期就失其效力;業者必須於期滿前60日內重新申請換發,而這時又得審察一次,程序十分嚴謹。所以,拿到該標誌的業者,可以說是相當不易。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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