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房地產交易下滑 換屋可退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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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志強台北綜合報導】據臺北市稅捐處統計,自96年8月份至97年1月份止,土地增值稅申報件數約56,200餘件,開徵稅額93億餘元,與上一年同期間申報件數64,200餘件,開徵稅額103億餘元比較,申報移轉件數減少12.48%,稅額減少9.44%,本市之房地產交易已呈下滑趨勢。
稅捐處表示,96年土地增值稅實徵數為190億元,大幅超徵48億元,超徵率33%,超徵原因為上半年房地產交易熱絡,申報件數及開徵稅額較95年同期大幅成長;惟自第三季起呈現衰退狀態,尤其是去年12月份土地增值稅申報件數約10,300餘件,開徵稅額約11億餘元,與95年同期申報件數11,500餘件,開徵稅額18億餘元比較,申報移轉件數減少10.69%,稅額減少35.83%幅度最大,惟至今年1月份下滑現象已趨緩和。
依據以往房屋仲介公司成交資料顯示,第四季為不動產傳統旺季,在結婚及換屋潮的帶動下,正是一年之中需求最強的時刻,惟受到國內物價飆升、銀行緊縮銀根、央行升息以抑制通貨膨脹及貸款成本墊高等利空因素的衝擊,以致買氣減弱,顯示房市已陷入盤整期,進而造成現階段成交量的衰退。 ------------------------------------------------------------------------------- 北市房屋稅路段率調整幅度大
【記者謝志強台北報導】依稅法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重新評定一次。臺北市稅捐處為落實房屋稅稽徵,去年特別將本市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列為清查的重點,對於房屋路段率如有偏高或偏低情況予以調整,已製作提案於2月20日提報97年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檢討修正。
稅捐處表示,房屋稅係以評定之房屋現值為稅基,按所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為評定房屋現值的要素之一,因此該處責由所屬分處全盤檢討轄區內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據以作為重行評定之參考,以落實租稅公平原則。調整的原則為偏高者調降其路段率一次調足,偏低者則分次提高,以避免增加納稅人太多的租稅負擔。該處依此原則調整部分街路之路段率,調降部分計有32個路段,其中最多調降7級,以中山北路1 段33巷為例,該街路原適用之路段率為260%,調降7級後為190%,降幅達27%,調整幅度最大;調升部分計有77個路段,其中除3個路段調升3級外,大部分街路僅調升1至2級,平均調升幅度12.7%。依規定調降部分,其房屋稅自今年起實施,調升部分則自明年才開始實施。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本市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的適用情形,係依商業、交通發展情形良好的核心地帶,逐漸往郊區遞減。惟近年來部分地區因百貨公司林立、快速道路開通或經貿園區的設置,其商業繁榮快速發展,交通便利性更加速現代商圈的形成,萬華、大同等傳統地區則因人潮聚集之商圈東移而逐漸没落;為覈實課稅,該處每3年均會參考房屋所處街道之商業、交通發展情形,擬訂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表,提報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由臺北市政府公告,作為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依據。 ------------------------------------------------------------------------------- 換屋可退土地增值稅
【記者謝志強台北報導】不少上班族在年終時都能領到年終獎金,並會將這筆為數不小的獎金作為自己的購屋基金,在考量資金分配、利息負擔、房貸類型等因素時,臺北市稅捐處提醒舊屋換新屋的您別忘了,還可以申請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二年內重購土地合於下列規定者,可以向稅捐處申請退還已繳的土地增值稅:
一、賣舊屋及買新屋都要同一人,也就是誰賣房子就得以他的名義買新房子,賣掉先生的房子用太太的名義買是不可以退稅的。
二、不論是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買賣期間必須在2年內。特別要注意的是若是先買新屋後賣舊屋,買新房屋時舊房屋必須符合自住的條件,包括設有戶籍。
三、出售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子女及孫子女)所有,並在該地址設戶籍。
四、新買土地如為都市土地最大為300平方公尺(90.75坪),如為非都市土地最大為700平方公尺(211.75坪)。
五、出售房屋在訂約出售前1年內沒有出租或供作營業使用,新購房屋沒有出租或供作營業使用。
六、新買土地按公告現值計算其移轉現值要大於舊房屋土地的移轉現值,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才能全數退還。
稅捐處進一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申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其重購的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能出租營業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且不可移轉與他人,包括贈與給配偶,若有違反,稅捐機關將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稅款;但管制期間因繼承而移轉土地,若土地仍符合自住規定是不用追繳土地增值稅。 ------------------------------------------------------------------------------- 北市稅處成立服務糾察隊
【記者謝志強台北報導】「服務好、品質優、效率高」是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推動全方位服務理念的核心價值,該處為展現高效能的服務品質,由高階主管組成服務糾察隊,採走動式督考管理,就各分處同仁的服務禮貌、服務態度、辦公環境及便民設施等,不定時地予以督考,對所發現之缺失,要求即時改善或提建議事項,俾有效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不論是交通糾察、衛生糾察、環保糾察,主要的任務在於即時導正缺失,其對象為外部人員,北市稅處的服務糾察隊是針對其內部人員,主要成員為處長、2位副處長及企劃服務科科長與督導。
稅捐處為要求各分處站在第一線面對民眾之服務人員,能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服務,由糾察人員視需要,不定期且不預警至分處實地查證,使缺失部分得予及時改善,免除不良作為持續執行而引發民怨。
稅捐處自96年7月推動服務早課活動,為探究分處櫃臺人員落實情形,糾察隊員多次不預警訪查民眾,瞭解同仁是否主動說出「您好,請坐」、「再見,請慢走」等標準禮貌用語,民眾對該活動反應良好。又為瞭解同仁服務熱忱、接聽電話速度及應對禮貌,辦理不定期電話測試,或以現場查證方式,考評同仁櫃臺及電話服務禮貌情形。這些督考作為並透過與民有約接見民眾時,一併瞭解其成效。
由於租稅事務非常專業,稅捐稽徵工作繁瑣且複雜,北市稅處有完善的內部稽核制度,更在糾察人員的明察秋毫下,將所發現的缺失即時建置在該處內部網站,並落實追蹤改善情形,強化了各項作業品質,且不斷的創新改革,以期永遠成為全國最優質的稅務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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